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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徙义”―清代陕南移民的义舍
[来源:本站原创 | 作者:•巫其祥 | 日期:2012-11-26 | 浏览 次]

    在汉阴县城民主街(原名大街)107号和解放街(原名盐店街)50号院内,分别各有一块上书“徙义”两个大字的门顶匾牌(见照片两张,马西云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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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时这两块门顶匾牌都是临街面的,古人很有前瞻性,街道留的很宽,便于几辆车马并行往来。后来由于人口的增多,商业的发展,市场的繁荣,城内商铺林立,这些铺面都向街中间挤建,街道就显得狭窄了,这两处门顶匾额现在就成了商铺后院的门庭了。这类门顶匾牌,在本县的蒲溪、涧池等重要集镇和陕南地处交通要道的其它县、镇据说也有,只是有的已毁,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去研究它罢了。
    这类门顶匾牌,在陕南大约出现在清康熙初年,距今已300多年,历经数百年的历史沧桑,其房产权又数易其主,房屋建筑又多次改建,原来的“徙义”面貌全非。匾牌至今犹存,实乃珍贵。它是汉阴和陕南古代移民的历史见证,对研究汉阴和陕南清代移民历史具有十分重要和珍贵的实物价值。但遗憾的是,在当地府州县志和相关史料中均无记载,各地方政府和文化文物部门应该重视保护。
    一、 何谓“徙义”?
   《论语•述尔》子曰:“德之不修,学之不讲,闻义不能徙,不善不能改,是吾忧也。”译成白话即孔子说:“品德不培养(修:指培养),学问不研讨(讲:研究,讨论),听到了应当做的事(义),却不能马上去做(徙:迁移。这里指按照义的准则改变自己的行为);有错误却不能改正。这些都是我所担忧的(是:指示代词,在判断句中充当主语,指代‘德之不修’到‘不善不能改’这段话所讲的事)。” 我们重点体会“闻义不能徙”,听到看到合理的事情能不能一点点的靠近,最终自己也能够做到。我们看到孔子用的词,他用徙字而不是用做、不用达,徙是一点点迁移的意思,也就是让人一点点靠近,不是要求你马上做到。
    从以上孔子的一段话中,我们可以理解“徙义”牌匾的字面。在这里的含义是:“徙”者,迁移。此处指靠近义、做到义;“义”者,合乎正义或公益之意。“徙义”即为移民设置的公益事业,又称“义舍”、“义店”,相当于今天的旅店。在汉阴和陕南各主要交通要道处,清代乾隆初年都设置有“徙义”,实际就是各地方政府设置的移民接待站。据老一辈人说,当时在汉阴县城大街的“徙义”,约有大小房屋37间,完全按照南方建筑风格修建的,有厅房、正房、厦房、走廊和活动的院场,一次可容住200余人;在县城盐店街的“徙义”,有大小房屋29间,形成一个大院,一次可接待容纳150余人。
    “徙义”又称义舍、义店等,是清代乾隆初年朝廷为安抚移民在陕南交通要道主要县、镇而设立的移民接待站和招待所。各“徙义”处设有“义田”,置有“义粮”,“义菜”、“义油““义肉”于其中,收容南来北往来陕南垦殖定居的移民。移民来此之后,先在“徙义”中住下,吃有饭食,住有房屋,盖有被褥,然后到南北两山或川道河谷寻找合适的垦殖安家之处。当时陕南地旷人稀,气候温润,雨水充沛,适合移民垦殖定居。移民所到之处,基本上是插标为记,指手为界,圈地占产。寻好垦殖定居处后,由“徙义”代地方县衙发给籽种、耕牛、建房和置备简单灶具的费用,进行安置。然后离开“徙义”,回到乡间去修房安家,垦荒营生,初来三、五年免征赋税。现在许多地方的小地名,如李家沟、万家扒、杨家坝、王家营、杜家垭、宋家湾、王家河、叶家坪、沈坝等等,都是以当年移民垦殖定居地而命名的。
    一般这些移民,在“徙义”中多则住上十天半月,少则五至七天,如果未寻到合适的垦殖安家之处,即又移居其他县、镇。在“徙义”中供应的标准:每个移民每天一斤粮、二斤菜、三钱油盐,半月时间一人半斤肉,谓之“打牙祭”。其费用均由朝廷支付,县衙管理。也有一部分由先来的已发迹富裕的移民大户进行义捐的。“徙义”中设义长一人,账务管理一人,其余人员如服务、管理、炊事人员均是临时顾请。
    二、“徙义”产生的历史背景:
    顺治六年(1494)四月,清廷正式颁布《垦荒令》。到康、乾年间,陕南招垦事宜进一步完善,接待、免赋税等优惠条件详尽。
“徙义”是为移民服务的义举机构,它的产生和发展是因移民安置的需要,主要是移民因生活无着而易聚众滋事生变。
    在明末清初数十年间,战乱、瘟疫、灾荒接踵而来,陕南和兴安府(今安康)境内居民死亡、逃离者甚众,田地荒芜。时至清初,百废待兴。更鉴于陕南毗邻秦、鄂、陇、豫、川等省,在西部政治、军事上的重要地位及恢复生产、发展经济、解决赋税的需要,清政府决定以优厚的“移民垦荒”战略政策,在清代立朝初期百余年间,从两湖、福建、关中、江西、安徽、江苏、浙江、山西、河南、两广等10多个省移民来陕南垦殖定居,开发巴山老林和南山老林,其中尤以湖广(即现在湖南、湖北、广东)等省迁来的人数量最多,俗称“湖广填陕西”,实际是“湖广填陕南”。
清王朝建立之初,反清复明的斗争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未能平息。在东南沿海,以原明将郑成功为首的反清复明义军不断发动对清军的作战,给清王朝统治者造成极大威胁。特别是清顺治十六年(1659年)六月,郑成功率18万水师大军,由长江口溯流而上,围困清廷重镇南京后,使清廷统治者不寒而栗。但由于郑军失利,未能攻下南京,而退守台湾。清廷为防郑军袭击,遂于顺治十八年(1661年)八月,下达了《迁海令》,将福建、广东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、河北沿海六省及各岛屿的居民内迁30至50里,形成一个沿海无人区,以防郑军作为跳板,围攻朝廷,遂强迫界外居民迁入陕南等地。
    清顺治、康熙、雍正、乾隆四帝,又吸取了明王朝覆灭的教训,采取“安民”、“惠民”政策,鼓励移民垦殖,凡垦荒移民者,三五年内免交赋税,招抚外省移民携家带口进入陕南落业。“徙义”这种移民的公益机构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设置的。还因为大批流民进入川陕鄂交界的秦巴老林,如不作好安置,因饥饿“恐别生枝节”,“聚众作乱”,“聚隐盗贼”。当时,就已有刘通、王彪、王洪、石龙、李原等领导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流民大起义,流民组织规模多达140万人之巨,活动于汉水中上游的金州、商州一带长达10年之久,成为清朝廷的一大威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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